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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世杨教授来我院举办讲座
2011-05-18 00:00 法硕中心 
516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温世杨教授莅临我院举办了题为“从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讲座。讲座在第一模拟法庭进行,民商法系主任王荣珍主持了该次讲座。

2010年温教授曾在我院讲授关于侵权责任法的相关知识,此次讲座主要关于民法通则和民法典,温教授表示,此行基于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正在酝酿中而今年又适逢民法通则成立25周年纪念。讲座分为两部分,一是怎样对待民法通则,二是怎样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编纂民法典。

教授首先强调了民法通则的重要性,“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过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其内容涵盖了民法的各个领域,是法院处理民事争议的基本准则。”关于民法通则的功能和意义,教授概括性指出,它明确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地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初步确立民法的民事权利体系并且确立了独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典结构。

教授认为,现在编纂民法典对民法通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既不能忽视或抛弃民法通则,不应该刻意求新,也不能迷信或固守民法通则,而应该总结经验然后加以判断。

那么怎样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编纂民法典呢?教授从主体,行为,权利,责任这几个版块分别考虑得出应该完善民事主体制度和法律行为制度,构建民事权利体系还有民事责任制度。

讲座接近尾声,同学们纷纷就相关问题参与讨论交流。同学们向温教授请教人格权利法独立成法的意义,教授认为基于人格权利法的性质,人格权利法必然写入宪法,而考虑独立成法是因为它不仅是一项民事权利,内容已扩张,根据民法通则可单独规定条文,而且可彰显其重要地位。

王荣珍表示教授的讲座是一场听觉上的盛宴,让大家受益匪浅。他独特的演讲风格显示出他的渊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功底,用简单易明了的语言向学生剖析难题,并谆谆教导我们要关注中国的民法典发展状况,懂得如何要扬弃,为法律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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