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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走进高校之——南沙区法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模拟法庭现场开庭
2011-04-25 00:00 法硕中心 

法院走进高校之——

南沙区法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模拟法庭现场开庭

419日上午,南沙区基层法院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南校区模拟法庭现场开庭审理易建波故意杀人一案。由于法硕学生在北校区上课,不能到现场旁听,法硕中心便组织同学们在六教的模拟法庭观看庭审的现场直播。

法硕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现场开庭能够让同学们清晰直观地了解实践中的法庭运作,因此大家抱有极大的兴趣早早就来到了模拟法庭等候开庭。法硕中心的常老师和宁老师陪同大家一起感受这次现场开庭。

910分,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同学们立刻就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肃静。随后2名身穿法官袍的审判员和1名人民陪审员,2名公诉方的检察员和2名辩护方的律师一一入席,审判长宣布法警带被告人易建波入庭,并宣布正式开庭。接下来开始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阶段。同学们边听边思考,把平时学习的课本知识与具体实践相联系,了解并学习了形势审判的完整过程,同时也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被告人易建波由于最求被害人李某未果,一时冲动,用螺丝刀刺伤了李某及其母王某,致使二人分别构成轻伤及轻微伤。

观看期间,研究生处的康部长也亲临了模拟法庭饶有兴趣地与同学们一起观摩庭审过程,不时还与常老师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

在最精彩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与辩护方展开了激烈精彩的交锋。公诉方认为被告人易建波在主客观上符合故意杀人故意,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刑罚。辩护方则认为被告人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只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辩论总结时,公诉方结合本次庭审实际,提到了在校的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价值观,面对今后的就业、工作压力应冷静对待,不能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追悔莫及,要努力奋斗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获得更美好的生活。这对在场观看的同学们有着极大的启发和教育意义。

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休庭期间,同学们也就自己的观点相互讨论交流。几十分钟后,审判长宣布开庭,但是由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上未与被告人达成调解,被告人的家属也表示愿意尽原理予以赔偿,审判长遂宣布择日宣判。

虽然没有现场看到最终的判决结果,但是过程更重要,同学们在这过程中感受到的实战体验才是最有意义的。此次现场开庭圆满结束,相信此次活动定将给同学们带来更多的启发和思考,指导我们今后的学习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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