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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2015-05-13 10:57 法硕中心 

2015年4月5日,广外法律援助中心被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首批广东省学雷锋示范点。此次共有56个集体被命名,而法律援助中心是广东高校法律援助唯一的示范点。

近年来,法律援助中心秉承“以法之手,援您之需”的服务宗旨,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体,面向校内外师生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将此公益性服务岗位作为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重要平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学以致用、服务大众的职业精神,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解决等相关服务性活动,如“12.4普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立足岗位、热心服务,于法律援助中积极学习和践行雷锋精神,发挥了先锋带头作用,得到了当事人和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据悉,此次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旨在组织推动广东省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学习宣传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先进事迹,运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深化拓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让雷锋精神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用雷锋精神的强大感召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努力形成人人弘扬雷锋精神、个个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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