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中心成功代理一起劳动仲裁案件
6月6日上午,广外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援”)代理的伏某与某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法援派出郑彤彤、王丽作为伏某的代理人出席庭审。

法援中心同学作为代理人与委托人在仲裁庭
在本案中,委托人于2010年3月25日起受雇于某物业管理公司护管员,其于2010年4月14日加班期间不慎跌落深坑并造成左腿骨折,其后先后进行过四次手术治疗但伤口一直未愈合仍需继续治疗。但其劳动合同签至2010年12月30日,委托人因伤一直未回公司上班,此物业管理公司给其发工资至2011年8月,其后在未通知委托人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关系。委托人工伤未痊愈,后续还有两次手术治疗,并且委托人因伤至今未能找到合适工作从而无生活来源。委托人就此两次手术治疗费用及从去年八月份拖欠至今几个月的工资与某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的纠纷,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
庭审在上午9:00开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在仲裁员主持下进行了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调解等阶段,双方争论的焦点为双方是否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法援的志愿者据理力争,从被申请人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申请人、劳动者出工伤仍在医疗期内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给申请人调换合适工作岗位、被申请人仍在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等几个方面积极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而对于被申请人一方提出的质疑和反对意见一一予以举证和反驳,从而证明我方当事人与此物业管理公司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支付委托人的后续两次手术费用及拖欠至今的劳动报酬。
最后,双方未能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仲裁结果择日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