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应邀来我校开展讲座
2016年11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王建平百忙之中应邀来我校做“民事审判中‘类案同判’的裁判理念与裁判思路”讲座。法学院院长胡充寒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
王法官结合其自身经验,运用大量的真实案例,对民事审判中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法律原因以及如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探讨,对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法律原因从五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1.不同的民商法理念;2.不同的价值取向;3.不明确的法律规定;4.前后不一的法律规定;5.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定的不尽相同。对我国民事审判建立统一的裁判尺度寄予了厚望。
王法官、胡院长、周书记合影
最后,由胡院长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法律是生命力在于通过法官的裁判而得以执行,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能力,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保障。通过此次讲座,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法律实务方面有了更加深入了解,在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方面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