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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审理“古董买卖”案
2012-11-30 00:00 法硕中心 

201211297点,12级法硕在六教401教室举办模拟法庭,审理“古董买卖”一案。我院常廷彬、叶昌富、周新军、宁少媛老师出席并指导了此次模拟法庭,全体12级法硕研究生出席并观看了模拟法庭。

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民事案件,案情如下:原告蔡某是一名普通村民,被告邱某是一名古玩收藏行家。20115月,邱某到乡下寻宝,无意中来到蔡某家中后,发现蔡某家有一个青铜鼎为一件价值不菲的文物。邱某便佯言看中蔡某家的一个盘子,并要求把那个鼎作为添头,便宜卖给自己。后经专家鉴定,此鼎价值连城。原告蔡某得知后感觉自己被骗,要求被告邱某返还青铜鼎。

经过一系列的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法庭最终支持了被告的抗辩理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庭认为本案中被告作为古董收藏家,其行为符合其职业特点。出于维护行业交易秩序稳定的目的,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欺诈的故意,据此本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模拟法庭结束后,常廷彬老师作了简短的点评,常老师首先对同学的热情参与予以了赞誉,充分肯定了12级法硕新生此次模拟法庭所取得的成绩,如庭审流程把握的很到位,原被告和审判人员都表演得很到位。同时也指出了此次模拟法庭存在的不足,譬如原被告的证人、证词间搭配不够紧凑。最后,常老师鼓励同学们再接再厉,争取下一次献上一场更加精彩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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