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表决通过。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于5月8日在珠岛宾馆作《立法法》辅导报告会。我校201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聆听了报告
在报告会中,李主任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详细说明了此次《立法法》修正案修订的背景,同时,提出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落实认识举措”、“解决突出问题”、“适应形势要求”。
接下来,李主任围绕此次《立法法》修正案,提出了两个中心问题:“为什么要进行此次修法?”、“如何进行此次修法?”,并就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解剖。同时,阐述了此次《立法法》修正案的总体要求,“两个发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等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随后,李主任还就《立法法》修正案的具体条文的修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例如,《立法法》修正案中,对第八条增加了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这条修改的目的在于“明确立法权力边界”。
本次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