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中心复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对2014级研究生复试制定了如下具体方法。
1.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共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专业课笔试的范围覆盖刑法和民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和书面表达能力。
(2)面试分组进行,主要通过观察考生的口头表达、临场应变、法律应用、外语等综合能力,以考察学生的培养潜质。考生面试前5分钟开始抽题,每人限抽2题,而且只能抽一次。
3. 综合考试及面试考场等具体安排届时通知考生。
4. 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奖励等辅助材料)
(1)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2014年研究生考试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调剂申请表。
(2)非应届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研究生考试准考证、调剂申请表。
5. 专业课综合考试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6、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3)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5 + 复试成绩×40%
7、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8、报到时间:4月9日下午
地 点: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八教学楼411室。
9、联系电话 020-36204201
联系人:宁老师、常老师、叶老师
注意事项:
1、由于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择优录取原则,不保证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能录取
2、请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http://yz.chsi.com.cn/ ),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
3、为保证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顺利进行,经复试合格的考生应在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将档案调入我校,我校在收到档案后,再发送正式录取通知书,逾期不调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考生参加复试的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 法硕教育中心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