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我校在册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
(二)评审基本条件,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doc
(三)其他要求:
1、同一学年度同时获得两项或两项以上由学校评定的奖学金的研究生,只领取数额最高的一项奖学金,不能重复领取。
2、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
二、推荐名额及金额
我校2011-201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5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名额7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名额46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本人申报,学院(中心)进行初评,公示后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统一评审。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院(中心),名额(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见下表:
学院 |
学生
人数
|
推荐名额 |
学院 |
学生
人数 |
推荐
名额 |
学院 |
学生
人数 |
推荐
名额 |
英文 |
171 |
7 |
经贸 |
139 |
5 |
商英 |
47 |
2 |
管理 |
43 |
2 |
财经 |
44 |
2 |
西语 |
28 |
1 |
东语 |
40 |
1 |
中文 |
60 |
2 |
法学 |
148 |
6 |
思政 |
12 |
1 |
翻译 |
165 |
7 |
MBA |
200 |
8 |
欧洲研究中心 |
14 |
1 |
词典学 |
22 |
1 |
合计 |
1133 |
46 |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程序及时间、材料报送
(一)基本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
2、学院(中心)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中心)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院(中心)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和分管德育工作负责人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实施细则制定、宣传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研究生的关怀和重视。请各学院(中心)准确把握政策,依照申请条件,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中心)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向全体师生公示,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评审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初评
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
(3)公示
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中心)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制《201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上签署意见,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2、时间要求:
(1)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提交初审结果(具体见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部(处)苏高阳邮箱,纸质文本交到北校区研究生处101室。
并登陆“数字广外”-“研究生管理”-“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审核学生的申请,然后根据培养单位公示名单提交。相关文件可在研究生处网站“文档下载”下载。
(2)3月18至19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3)3月19日至24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4)3月25日,将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确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评选公示说明函纸质文档原件1份;
2、成绩单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201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栏按照“0000年0月”格式填写;
(2)“基层单位”填写学院规范全称;
(3)“学制”栏,根据研究生培养科规定的学习年限填写“二年制”或“三年制”;
(4)“申请理由”内容只限定在本页,不得窜页,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5)“推荐意见”一栏由其导师填写;
(6)“评审情况”一栏由学院(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7)“基层单位意见”一栏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名;
(8)“培养单位意见”一栏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填写。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所提交的材料与审批表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并与审批表一起装在一个资料袋中。资料袋正面注明学院(中心)和姓名。
(1)论文、著作: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索引证明等相关证明。
(2)项目:立项、结项书等。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