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3期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党校将于10月至11月举行第三十三期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本期培训班分别在北校区、南校区、继教学院和南国商学院进行。请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校第33期培训班学员名册》(见附件)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党校办公室。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请各学院党委继续抓好“发展党员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专题,根据《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外大党【2004】10号)、《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学院党委工作条例(试行)》(广外党【2009】34号)、《关于调整发展党员审批权限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外党【2009】33号)、教材以及本学院培养、发展、教育和管理党员的实际案例进行授课。此专题在党校开课期间完成授课,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十三期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的课程安排由各单位自定。请于9月28日前将授课老师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培训班结束后将有关教案报党校办公室。
各单位负责本期培训班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请与党校纪彬老师联系。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校第33期培训班学员名册
党校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